文/陳健民 台灣零碳協會理事
2050淨零碳排是近年國際間的重要議題,主要目的在於減少全世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避免氣候危機。為達成此一目標,近年各國紛紛訂下短、中、長期減碳計畫,並推動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期利用各種政策手段確保環境的永續發展。而我國政府也自2016年起著手推動能源轉型,國發會更在日前宣示將在2050年,達到國內淨零碳排的目標。
由於過去台灣社會對於淨零碳排的認識有限,加以政府與民間部門亦各行其是,導致政策推動困難,以致無法順利達成2020年減碳2%的階段性目標。基於這樣的背景,政府被迫啟動修法,將碳費、碳盤查及製造、生產等部門的管制納入,希望透過法律的強制性手段,加速我國淨零碳排的推動步伐。
根據環保署《2021年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2019年全國二氧化碳排放量以能源部門為最大宗,占比達94.59%,其中能源產業因發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占整個能源部門達70%。換句話說,單就「發電」所產生的碳排放,就超過全國總量的65%。因此,如何讓台灣最主要的電力供給來源(台電)達到碳中和,將會是影響台灣能否在2050年順利實現淨零碳排的重要關鍵。
舉例來說,若台電能逐步將發電原料從純粹的化石燃料改為碳中和燃料,即可對達成國內碳中和目標提供顯著的助益。和台電一樣身為台灣能源供應要角的中油,便在2020年首度向殼牌公司購入「碳中和天然氣」,這些天然氣是藉由在印尼、秘魯等地長時間植樹造林、森林復育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來抵銷碳排放。
不過,在價值鏈中納入碳中和也不是沒有成本的。根據能源局統計,我國2021年全年進口能源占比達97.73%,因此,當台電為了碳中和而大幅增加購買「碳中和燃料」時,就會影響其生產成本。此時倘若國內電價允許台電反映生產成本,則產業用電支出也將相應上升;反之,若電價無法隨成本變化而彈性調整,則將影響台電的收支損益,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從環境保護、國家治理、產業發展及產業轉型四大面向來看,推動整體價值鏈碳中和,不僅是達成淨零碳排目標不可或缺的過程,更是保障環境永續與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但當我們仔細檢視國發會所發布的2050淨零路徑便會發現,使用低碳或碳中和的生產原料及能源,並取得相關的認證,將會是國內中小企業的一大挑戰。為此提供國內產業足夠的零碳電力,以及足夠的碳中和化石原料,將是政府、台電及中油必須努力的目標。
此外,為了加速國內企業使用再生能源或建置相關發電設施,唯有將使用化石燃料及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納入企業生產成本的計算,才能讓再生能源與化石燃料站在相同的起點,透過市場機制促使企業使用再生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才能進一步促使產業轉型,建立節能與提高效率的誘因。
淨零碳排不僅是願景,更是艱鉅的任務,是需要政府、企業與民間通力合作的龐大工程。除了既有的配套需要被確實執行之外,政策的方向對企業的協助也不可或缺。政府除了應加速發展多元綠電以減少碳排之外,同時也應逐步推動台電及中油等單位,將價值鏈碳中和目標納入,共同承擔台灣淨零排放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