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許力允、陳治維 台灣零碳協會理事、理事長
歐盟環境委員會最近針對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後稱CBAM)有了新的協商共識,除了在減碳有更具野心的規劃,要讓現行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涵蓋產業之減排量從55%上調至63%外,更將碳關稅所涵蓋部門擴大,除了原先的水、電、鋼、鋁、肥產業,廣義石化業以及氫能產業等也將一併納入。
面對來勢洶洶的CBAM,我國金管會在今年3月正式啟動「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在2027年前完成碳盤查,2029年前則要完成碳查證。由於碳盤查的範圍包含了企業的供應鏈,這也促使國內19萬家中小企業主紛紛投入資源進行相關業務。
目前在碳盤查的實務上,主要會遇到兩大問題:一是企業主並不清楚自己公司的商業行為中,會有哪些行為產生溫室氣體排放,另一個則是目前的碳資料庫建置並不完整,進而導致盤查出來的數據並不一定準確。
針對前者,我國經濟部工業局或是環保署,都有提出一套給企業依循的指引,儘管內容並不是非常淺顯易懂,但只要花點時間研究,還是可以釐清組織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但第二個問題,卻可能是導致我國企業被歐盟課以高額碳關稅的重大因素。
過去在《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的規範下,全台僅有200多家排碳大戶需要進行詳細的碳盤查,盤查範圍也只有涵蓋範疇一的「直接產出」和範疇二的「使用能源間接產出」的溫室氣體而已,但 CBAM 要求的盤查範圍,還包含範疇三,也就是所有間接產生溫室氣體的行為都在內。
然而當我們翻閱環保署出版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又或者是《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都只能看到針對範疇一和範疇二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範疇三的內容可以說是相當缺乏,導致企業只能仰賴國外資料、同業資料又或者是協助進行碳盤查的顧問公司來計算範疇三的排放總量,這也導致產出的數據品質恐怕無法符合各國所規範的標準,進一步可能導致我國產業被歐盟課碳關稅。
就算不論CBAM,當全球已經對於氣候變遷有相當共識,將淨零碳排視為本世紀最重大的工程時,各國為避免「碳洩漏」導致國力衰退,類似於CBAM 的機制就會在各國政府的主導下開始建立,我國其他重要的貿易夥伴如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也已經著手討論碳關稅的可行性,這意味著,若我們的碳數據無法與全球接軌,那企業未來在國際貿易上遇到的阻礙,勢必層出不窮。
因此,淨零碳排已經不是一句單純的口號,更是這個世紀人類必須面對的最大危機與轉機。
要實現淨零目標,科學減碳是重要手段,其所仰賴的就是一個完整且正確的資料庫;除了能有足夠數據檢視國內減碳的成果,更能讓企業擬訂屬於自己的減碳策略,同時,資料跨境交流更有助於進行產業投資風險評估、國際碳稅公平性、形塑綠色供應鏈,進而接軌國際碳市場,讓整個國家的減碳工程往正確的方向前進。
我們希冀,企業碳盤查工作是台灣面對全新脫碳時代的起點,因應 CBAM新版變革,政府機關除了利用各種政策工具來引導國內減碳工程的進行,更宜重新展開估算影響範圍,同時導入數位工具,建立並落實碳盤查機制,進而形塑全面、完善的碳資料庫,協助產業因應、降低社經衝擊,讓整個國家的減碳工程往正確的方向前進。